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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市第一医院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补充通知

发表时间:2021-08-26  作者:丹东市第一医院

      为方便丹东市民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,根据丹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丹东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工作部署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
      一、开具证明时间:周一至周五1330-1600

      二、需要开具此证明的人员,必须佩戴口罩、持辽事通健康码”“行程码绿码进院,携带近期相关病历或检验检查资料、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。

      三、对能够提供三个月内门诊、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、诊断证明的人员免收挂号费;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的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,费用自理。

      四、需要开具此证明的人员请到医院内接种禁忌证明开具处办理,专家组成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,现场审核盖章后,此证明方可生效。

      五、此证明仅适用于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期间。